一、保障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其中,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对象为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二、发放标准
1、失业补助金: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元/月计发。
2、临时生活补助: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260元/月计发。
三、受理期限
2022年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相关规定
1、在2022年度内,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且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对前期享受过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重新就业参保并再次失业的人员,按重新参保后的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待遇。
2、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应在末次参保地申领。
3、对于申领时已经重新就业或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予补发。
4、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停发条件,按国家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
1、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点击进入)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点击进入)
手机申领:
1、微信➡发现➡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申领须知➡提交申请
2、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申领须知➡提交申请
3、下载“掌上12333”APP。
现场申领:
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