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可以系统直接结算。
信阳市直参保人员自1月1日起在本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应由大额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实行系统直接结算。
实行系统直接结算后,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属于大额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每月同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大额保险经办窗口对账核准后,大额保险及时拨付各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费用。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市内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局域网内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 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时,在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报销结算,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属于大额医疗保险报销部分,暂由定点医药机构垫付。
三、 费用给付
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属于大额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每月初持医保结算系统自动生成的上月期末对账单到市医保中心大额保险经办窗口对账,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大额保险当月拨付上月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