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第二十八条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按下列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四)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二、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收费信息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六、线下办理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县)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室(窗口)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交通指南
乘坐25路、8路、30路、28路公交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站下车。
九、网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